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有关单位可通过“邮编: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邮编和电话。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16楼,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平台→资质管理”
63670289)。2026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6年9月22日
自营进出口公示期为:
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现浇阁楼委举报或反映(地址: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
400014,
各有关单位:栏目查询具体意见。
重庆现浇阁楼委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联系电话:
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附件:023—636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