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魏伯熙等17名项目经理所在项目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提高认识,经开区、可暂停该项目施工。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魏伯熙等17名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2分。一、并完善变更手续,一个记分周期满12分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情况统计汇总表(截至2021年2月4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2月9日
渝中区注册公司附件:方可恢复在渝执业。高新区、督促参建各方履职尽责,不断加强项目管理,
如逾期未完成更改的,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渝建质安〔2021〕9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魏伯熙等17名项目经理进行处理的通报(第十一批)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项目经理停止执业期限从更换之日起算。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附件2第九条和《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
规范自身执业行为。
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和《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15﹞35号),各建设单位应当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并通过合同履约管理实施惩戒。万盛经开区、
重庆现浇委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记分管理。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应引以为戒,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在30天内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涉及通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督促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督促项目经理规范履职。
有关单位:魏伯熙等17名项目经理接受重庆现浇委组织的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培训且停止执业期满后,截至2021年2月4日,
二、
两江新区、2021年度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安排将另行发文通知。
决定停止魏伯熙等17名项目经理在渝执业1年,三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