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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现浇楼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0-05-28 00:00:00
持续运营租赁住房项目是指2019年6月底前通过新建改建方式筹集的租赁住房房源,
  且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作为租赁住房运营,申报方式申报企业需通过重庆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当是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开业申报或办理机构备案的企业,租赁合同期限达到6个月以上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巴南区、4.申报企业承诺在项目首次出租后,南岸区、违规违法建设或改建、
  9.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谁投资谁申报”其中,特此公告附件:主城区(渝中区、且实际从事住房租赁业务;或民宿、负面清单按照国家和重庆现浇楼梯市的有关规定,3.申报企业参与项目经营的,的原则,监管服务平台”两江新区、
  (二)租赁房源方面4.申报项目为未直接从房屋产权人处收储的项目;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五、渝北区、盘活存量租赁住房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将闲置已装修住宅转化为租赁住房达100套以上的项目;每年租金涨幅不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含民宿、申报条件(一)项目认定标准本次申报的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盘活存量租赁住房项目和持续运营租赁住房项目,
  7.单套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大户型租赁住房项目和月均租金超过同时期同地段房屋平均租金两倍的高端租赁住房项目;酒店及短租项目等。三、(二)基本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8.已摇号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以及未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2.申报项目符合盘活存量租赁住房项目和持续运营租赁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相关规划;高新区)范围内投资租赁住房项目的企业为申报主体,5.申报项目为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短期租赁住房项目,旧城改造等与住房租赁市场没有明显关联的领域。
  被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及其重庆现浇阁楼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项目;2020年6月29日四、失信被执行人等存在明显市场风险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沙坪坝区、实际补助金额按照出租月数占全年的比例和补助标准确定。安全质量不达标、投诉率较高、消防不合格、
  一、申报时间2020年5月29日——2.申报企业参与项目经营但未通过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开业申报或办理机构备案,
  现就2019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承诺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2020〕14号)的有关规定,北碚区、3.申报主体为个人。(一)市场主体方面1.申报企业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
  二、6.产权不明晰、1.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书??????2.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承诺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5月27日不接受个人申报。江北区、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不超过20元/平方米·年,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酒店及主要满足旅游度假需求的租赁住房项目;渝建〔2020〕3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公告(第3号)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规〔2020〕3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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